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一的法則

新時代常放在口邊的就是「一」、「合一」、「一的法則」,但什麼才是「一」呢?又怎樣的行為才是「合一」呢?什麼又是「一的法則」呢?以下,我將以自己幾十年來的經驗、知識來說明此事!

  「一」,它就是無生!換句話說,無生無滅就是「一」,又稱為「一相」,而佛法中對一相的定義,則是「一相無相」,因為它「無生」,所以「無生義理」這個認知也仍是「一」,它也不存在,所以「一相無相」!千萬不要再有「一相無相」的存心,否則它又成了「一相」。也就是「無亦須無,無無亦無,乃至不可說、不可思議」,如此轉心,再產生的就是「智」,稱為「轉識成智」,此時的生滅,皆是智的生滅自在之運用,不再是「識」的不自在生滅運用,「一」的禍患才真正消滅。指這才是一的真正意義。

  吾人須知,若有了一的概念時,那就不是真正的一,因為沒有比較,又怎知有高低、長短呢?若沒有二三來與一比較,又怎知有一呢?既然有了二三,又怎能說是只有「一」,而已?!

  知「一」的意義後,怎樣才能合一呢?

  如上所述,既然無生,那吾人何時又失去了?既無所失,要合什麼?所以重點不在合一,而在於「能否於生滅中自在」?

  新時代的學問,畢竟說的不夠佛法的精深,在這個「妄」的一之關鍵處,就是不能說的清楚。而佛法中所說的「一」,又名一相,而它是「一相無相」,所指的是法身,它無生也無滅,既無生滅,當然「一」亦不在。所以法身無法造作!當然也不必再去「合一」,因此佛法的佛乘精義是:佛法,是破執著的方法

  而眾生,因為「顛倒」,於是執此顛倒為真,而實際卻墮入「妄」中,自以為失去了「一」,所以有了二三跟著出現,若自了知從未曾與「一」相離,能恆常不再貪愛所有感官所接觸的外境(恒與定俱),那就已經是合一,除此之外,再沒有什麼一可以去合了!

  一的法則,若「一」指的是法身的意思,它並沒有產生宇宙與所有生命!但考察新時代的靈訊,卻常說這個「一、上帝、造物主」,它要經驗自己的存在,所以就產生了宇宙與生命, 若是從這個方向來定義,所謂新時代的「一」,就是佛法中所說的「妄、業」,而不是「真如、法身、如來藏」的意思。這種妄業的狀況,若去合它,那可就是給自 己造下輪迴的業因了!

  佛法修行人呀,要仔細小心一些「似是而非」的說法,不要被它所迷惑了!

  以上,是個人研究新時代學說後的心得,普願見聞者得法味!

  法迄巴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