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禪那法使用方式

須參閱﹕
  正觀正覺的禪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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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之定力,要深入到一一心念發生時,這是很困難的事!這已相當七地菩薩「念念能入寂滅,而不證寂滅」的水準。

七地菩薩能念念不證寂滅的前提,必然是念念皆明,「明」的前提須能一一念都能相應。如子彈打飛靶,一一飛靶必須能一一被了知,以不空過,才有可能一一被打到。

雖說如此,但若吾人,以念知念,於後念知前念之時,此後念亦成前念。如此知知不息,就成了《楞嚴經》中所開示無明現象:「知見立知。即無明本。」而若要達到《楞嚴經》開示的「知見無見。斯即涅槃。」這也不是「一無所知」能達到。

成佛的方式,在《圓覺經》中開示有三種淨觀,共二十五定輪的方式。此三種淨觀是:奢摩他、三摩缽提、禪那。

上述七地菩薩方式,是禪那法,又名「明數門」。

禪那法只是成佛的一種方式,並不是全部,所以,除了繼續深入去闡明、了知此法的使用方式之外,也可以直接避開,改用其它方式。我在此說明此事,是希望有緣人不要惑於必須用禪那法才能成佛的說法,也同時廓清禪宗各語錄中的某些錯誤說法,我的用意是:「成佛,並不是只有一種修行方式」。

(有些語錄中所記錄的高僧大德說法,讓人錯覺,成佛除了他的方式之外就不可能有其它方法)。

使用禪那法時,遇到一一心念皆須了知時,該如何做呢?

若一一心念皆了知時,就成了《楞嚴經》中所說的無明現象:「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若是一一心念皆不能了知,那又成了《圓覺經》中的任病:任妄習隨心念生滅而不自知。

所以,於一一心念了知時,是過;於一一心念不了知時,也是錯!!

修行人用禪那法之前,須先「悟淨圓覺」,爾後「持淨覺心」去用功,那麼就能免除
上述所說的「了知是錯,不了知是過」的弊病。


云何是「淨圓覺」耶? 又如何作為才能悟呢? 於悟後如何作為才又是持淨覺心呢?

淨圓覺是謂佛性,而佛性無生!

雲自生於虛空,雲自滅於虛空,虛空不隨雲生而生,亦不隨其滅而滅。佛性喻如虛空,妄喻如雲。妄自生滅於佛性中,而佛性卻無生滅。


上述義理能悟者,稱為悟淨圓覺。持此悟於二六時中,能用於四威儀中者,則稱為已能「持淨覺心」用功。而用之能轉識成智者,稱為聖!

若見聞者仍不能理悟,須再參訪其它善知識!

若已悟淨圓覺,卻不知如何持淨覺心用功時,那麼, 須先立志無欲,使心無欲而能用在四威儀中,這是您唯一的選擇!

若再不知「無欲」是什麼,那麼您有極大業障,請多念佛並把功德迴向給自己消業障,或再精進於網路上去搜尋「無欲」的定義是什麼。

所謂無欲,就是無七情六欲、無貪欲愛習之意思。

燈下黑

今晨五點多忽醒,搞不清是何原因,這不是我預計要醒轉的時間,原因也許很多,但已無法找出,只是忽然想到一件事:「昨夜去醫院看完診之後的藥放在哪裡?」


我躺在床上不斷的回想,如同放映電影,一幕一幕的影像不斷的流過心頭,過程很清晰,但卻怎麼也想不起來藥放在哪裡? 奇也怪哉......


後來思惟:
  既然記憶不能提供搜尋資料,那麼,就從自己平常的行為去判斷
  「可能會放在哪裡吧!」


我思惟:若我買東西,通常放置物品的動作、位置是什麼? 


於是,我發現了自己燈下黑之處!


所謂「燈下黑」,是指很明顯卻被忽略的行為。這類行為最常發生於
「自己所熟悉」、「反覆不斷」、「列為不重要」的行為之中,或事
件之中。


例如:
  某日打開門進入家裡,感覺有點奇怪,卻又不知是哪裡奇怪,某
  些人會先判斷這是否值得去搜尋出原因,若判斷值得,於是會坐
  下來一一過濾自己感覺所以奇怪之原因。

  也許,他會不斷的進進出出家門,以尋求出那個奇怪的感覺,最
  後他可能發現:「原來玄關處少了一支雨傘(某些人在進門之處
  ,習慣會放一支雨傘應急備用)」。


由於雨傘只是放著備急用,平常使用的另一支,所以東西一放久了,
就會被遺忘它的存在。但又日日能見,所以產生了燈下黑的現象:「
習慣它的存在,因而漠視它存在


本人此事件的燈下黑,就是買了東西,就順手放進機車座下的儲物槽
中,因為這行為『已養成習氣』,沒想到竟然躲過我的記憶能力,導
致昨夜的行為及過程都能回憶,就是記不起來藥物放入儲物槽的影像
、過程。


因此,經過邏輯推理,一一分析自己的習慣性行為之後,我發現自己
有上述的習慣性動作,為了驗證自己的判斷,於是下樓去打開機車的
儲物槽,果然發現藥物就在裡面!


人生,有太多事件都是這類燈下黑的範例:

 - 男女相遇,因欲而相戀,因欲而結婚,因欲而離異。


 - 警察四處辛苦去追捕嫌疑犯,捕獲罪犯之後才發覺,他就住在警
  察局的對面公寓內。


 - 眾生,痛恨輪迴受苦,卻又一直耽溺於貪慾愛習之名利富貴與愛
  恨情仇中,不肯遠離。


本人的這個事件,給我幾個心得:

 - 記憶力不等於邏輯判斷能力(智力)。

  所以阿難能過目不忘,但就是不能悟佛知見(最後在楞嚴經之
  會中終於能理悟,但卻是到佛入滅後,五百阿羅漢結集阿含部
  佛經時,才斷三毒)。


 - 燈下黑有不同層次

  簡單分別有身、口、意。身是行為;口是言語;意是當下心念
  。它們全都由貪欲愛習所引起的不同現象。


 - 宿命通是可能發生的現象

  宿命通是指能回憶過去世所有已發生的身口意行為。過去某世
  之某時,心念一動,今生若能力具足,也可以回憶起來。

  當我把藥物拿回之後,寧靜沈下心念,緩緩的再回憶昨夜的所
  有行為,頓時有了比之前「一直無法回憶」多了一個似有若無
  的恍忽記憶:「的確有把東西放進儲物槽中的行為」,不過這
  個記憶仍然很淺,覺得飄渺不紮實!它讓我想起黑客帝國(駭
  客任務)的情節。


 - 修行之定力,須深入到一一心念發生時

  衝動,這指某人欲習發生時,不經過克制、不經過智慧思惟就
  去執行的現象。

  眾生的習氣,是染習!所以稱為染習,指它能造成不斷輪迴的
  現象。所以要免除三界輪迴,乃至斷無明,一定要違其現業!
  也就是要違逆自己的現今所有的惡習。一向自己所好的,都要
  捨棄;一向自己所厭惡的,都要去親近。

  上述所謂惡習,是指會導致輪迴的習氣之意思。若是願力,或
  能有益眾生的善業,仍然須去做,但要在做的時候,養成平等
  、無所住的淨習。

  佛云:「身口意業,意業最重」。在本人此事件中,更能襯托
  它的重要性,因為無心於當下,產生了無記,所以無法回憶自
  己曾經做過的行為。

  再試想:「是誰在造業?」,若當下無心無所欲,又怎會去攀
  緣造業呢? 所以意業重於身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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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緣人請參考「禪那法使用方式」、「即身成佛的禪那修行方式

【經文典故】發菩提心,然後才能成佛(見性成佛)

猜測古德所謂「見性成佛」四字,應從此經文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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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374 大般涅槃經 (卷28) T12, p0533a

善男子。汝言眾生。若有佛性。不應假緣如乳成酪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言五緣。成於生蘇。當知佛性。亦復如是。


譬如眾石。有金有銀。有銅有鐵。俱稟四大。一名一實。而其所出。各各不同。要假眾緣。眾生福德。爐冶人功。然後出生。是故當知。本無金性。眾生佛性。不名為佛。以諸功德。因緣和合。得見佛性。然後得佛。


汝言眾生。悉有佛性。何故不見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諸因緣。未和合故。


善男子。以是義故。我說二因。正因緣因。正因者名為佛性。緣因者發菩提心。以二因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石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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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迄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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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這是成佛正因,從另一角度而言,這是法
  身佛、法身、如如、體。無論是否有修行,一切眾生皆俱有佛
  性。


  但若想成佛,一定要發菩提心,若不發此心,則因緣不能和合,
  那麼就無法成佛。在此經中,佛稱「發菩提心為緣因」。


  上述的成佛,是指報身佛及化身佛。


  報身佛來自於妄所轉成。當無明盡時,則稱為斷妄,此時眾生
  之業報身,轉名為圓滿報身,改名報身佛,此報身佛之功用,
  在於滿菩提願,於滿願之作用時,稱為化身佛。


  法身(體)是一切眾生本俱,所以一切眾生皆是法身佛。


  報身(相)是業相,受業力所拘束成為報身,至能轉第八識為
  大圓鏡智時,則把業報身轉名報身佛。


  化身(用)是功用,在業報中,有些眾生有神通,可以在報身
  之外出現類似報身的身體,稱此為化身。在報身佛行使願力時
  ,有時在報身之外又化現無量身時,這些所化出的就稱為化身
  佛。


  法身,譬如黃金(體),經妄加以鑄工,能呈現金碗(相)、
  金筷(相),金碗具有盛物功用(用),金筷具有挾物功用
  (用)。


  此三身是一,於一身中具三身義。


◆ 參閱
  ・八地菩薩能所俱泯,離心意識,證無生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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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經文典故】雖自明見,其力未充,而為生所留


No. 580 佛說長者女庵提遮師子吼了義經 (卷1) T14, p0963b

時女庵提遮。即隨其夫往詣佛所。各自禮佛及諸大眾。恭敬而立。時女庵提遮。以偈嘆曰

  我念大慈悲   救護十方尊
  欲設秘密藏   賜我淨餘食
  大聖甚難會   世心有所疑
  誰可問法者   發眾菩提基


爾時舍利弗。即白佛言。世尊。此是何女人。忽爾來至此。復說如是法偈言得余食。

佛告舍利弗言。此是長者女。

復問曰。從何而來。何因至此。

佛告舍利弗。此女人不從遠來。只在此室。雖有父母眷屬。其夫不在。以自誡敬順夫因緣故。不從父母輕爾出遊現於大眾。

時舍利弗白佛言。是女以何善因故。生此長者家。其容若此。復以何因緣故。得如是士夫禁約。若此不能自由見佛及僧。

佛即告舍利弗。汝自問之。

時舍利弗。問其女曰。汝以何因緣。生此長者家。復以何因緣。得如是人為夫禁戒。若此不能自由見佛及僧。

其女庵提遮。以偈答曰
  我以不惡生   生此長者家
  又不執女相   得是清淨夫
  我在內室中   以為自在竟
  是分未曾越   聖知賜我余
  嗚呼今大德   不知真實由
  絲毫不負越   故名大自在
  我雖內室中   尊如目前現
  仁稱阿羅漢   常隨不能見
  大聖非是色   亦不離色身
  聲聞見波旬   謂是大力人
  嗚呼今大德   隨聖少方便
  不知本元由   於我生倒見


爾時舍利弗。默然而止。私自念言。此是何女人。其辯若此。我所不及。

佛即知其意。而告之曰。勿退於問答生於異心。是女人已經值無量諸佛所說。是法藥勿疑之也。


爾時文殊師利。問庵提遮曰。汝今知生死義耶。

答曰。以佛力故知。


又問曰。若知者。生以何為義。

答曰。生以不生生為義。


又問曰。云何不生生為義耶。

答曰。若能明知地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而能隨其所宜有所說者。以為生義。


又問曰。若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和合為生義者。即應無有生相。將何為義。

答曰。雖在生處而無生者。是為正生。故說有義。


文殊又問曰。死以何為義耶。

答曰。死以不死死為義。


又問曰。云何以不死死為死義耶。

答曰。若能明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而能隨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死義。


又問曰。若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散者。即無死相。將何為義。

答曰。雖在死處其心不亡者。是為正死。故說有義。


文殊師利又問曰。常以何為義。

答曰。若能明知諸法畢竟。生滅變易無定如幻相。而能隨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常義。


又問。若知諸法畢竟。生滅無定如幻相者。即是無常義。云何將為常義耶。

答曰。諸法生而不自得生。滅而不自得滅。乃至變易亦復如是。以不自得故。說為常義。


又問曰。無常以何為義。

答曰。若知諸法畢竟不生不滅。隨如是相。而能隨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無常義。


又問曰。若知諸法畢竟不生不滅者。即是常義。云何說為無常義耶。

答曰。但以諸法自在變易無定相。不自得隨。如是知者。故說有無常義耶。


又問曰。空以何為義。

答曰。若能知諸法相。未曾自空。不壞今有。而能不空空。不有有者故說有空義。


又問曰。若不空空。不有有者。即無有事。將何為空義耶。

其女庵提遮。則以偈答曰
  嗚呼真大德   不知真空義
  色無有自相   豈非如空也
  空若自有空   則不能容色
  空不自空故   眾色從是生


// 法迄巴註:雖已理悟「生而不生」之理,因定力不足,仍會被業力
//      所拘而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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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文殊師利又問曰。頗有明知生而不生相。為生所留者不。

答曰有。雖自明見其力未充。而為生所留者是也。


// 法迄巴註:若不悟「生而不生」之理,即便有定力,也仍不能斷輪
//      迴,乃至斷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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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問。頗有無知不識生性。而畢竟不為生所留者不。

答曰無。所以者何。若不見生性。雖因調伏少得安處。其不安之相常為對治。若能見生性者。雖在不安處。而吉相常為現前。若不如是知者。雖有種種勝辯談說甚深典籍。而即是生滅心。說彼實相密要之言。如盲辯色。因他語故。說得青黃赤白黑。而不能自見色之正相。

今不能見諸法者。亦復如是。但今為生。所生為死。所死者於其人。即無生死之義耶。若為常無常所繫者。亦復如是。當知大德。空者亦不自得空。故說有空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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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迄巴說明:


  通篇經文重點,主要在指出已悟「生而不生」之理,仍須有足夠定力才能解脫業力的拘束。但若不悟,即便有定力也仍無法斷輪迴,乃至斷無明,此處所悟,乃指智(轉識成智之意思,不是識、不是無生,而是已悟無生,卻能起用,這比純粹只悟無生的境界,還高深,以能起用之故)。


  所謂「生而不生」之理,譬如空花、水月、旋火輪,雖說已生,但只是生滅相,其本體虛空、水,卻無生滅。


  生,是相,其本體為無生,如此理悟而能行,才能起用。所以,學佛法要先明體、相、用之義理。體是法身義;相是報身義;用是化身義。


  體相用,此三是一,譬如以黃金為體,經妄加以鑄工,而成金碗(相),金筷(相)。金碗能盛物(用),金筷能挾物(用)。


  所以,空花雖妄,若不視之、若無虛空不得顯;水月亦妄,若不映之、若無水亦不能顯;火輪亦是妄,若不相續、若無虛空,也不能顯。此「視、映、相續」即妄也!


  所謂「體」,即佛性,其無生也。既然無生,當然無生滅、無相用,所以,能彰顯的生滅、相用,其實際的做工,是妄!


  黃金不加鑄工,則不成碗筷;虛空不被吾人所視,則無空花;水若不映,亦無月能生;火團若不相續,則不能成火輪。


  有緣人,若能柔順其心入上說之理,則能悟「生而不生」之理,亦能起用!


  此用,在眾生曰識,在佛曰智!


  轉誦禪宗六祖惠能大師起用偈:

    惠能無伎倆,不斷百思想,
    對境心數起,菩提作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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