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4日 星期六

業報、業力法則之原理

「開悟」 二字出自佛經中的《妙法蓮華經》之佛出世一大因緣的經文簡稱,它指的是佛出現在這世界之目的,在從  開佛知見  令眾生(各類生命體)了知,並祈眾生因此能「悟佛知見」。

其實,還有另二個階段,一是「示佛知見」,一是「入佛知見」。但一般參禪的修行人,常以「開悟」二字來概括一切,雖如此,此概括的含義也並不完整,有些簡略。

真正的佛法,是超過目前世界所有被認知的道理,說它是真理亦可。也超過目前最熱門的正面外星人所弘揚的新時代精神﹕尊重自由意志!

真正的佛法,在弘揚什麼是業力法則、怎樣解脫業力法則,以及,自覺覺他(自己解脫了,怎樣令他人也同時可以解脫)!

新時代所謂的「尊重自由意志」,只能使得自己今世、未來世的解脫業力法則之行為,盡其極限的不受所有其它眾生干擾,所以必須尊重各類生命體的自由意志!

而開悟是領悟解脫業力法則之後的那個境界是什麼?而那個境界是......並沒有此境界存在,只是因緣不和合而已!所以,阿羅漢入涅槃後,無有去處!緣於其已無造作的業力習氣,使得過去世無量的善惡因與緣不能和合,所以不能入三界而受輪迴拘束。

業力法則能作用,起因於因緣和合的現象。如同,大樹來自於以種子為因,和合陽光、泥土、水等緣,於是才能成長。

因緣和合,才能得果,這個果,就是業報!而使因緣能夠和合的力量,就被稱為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