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 星期日

心、心所思想的產生過程

http://www.chibs.edu.tw/publication/LunCong/023/311-330.htm

[247]所 謂「心、心所」,即心與心所。俱舍宗或法相宗中,將一切萬法分類成五位七十五法或五位百法,心、心所即相當於其中的二位四十七法或二位五十九法。又,巴利 佛教將一切諸法分類成色、心、心所、涅槃等四類一百七十法,心、心所法即相當於二類一百四十一法。心、心所可說是一切法之中,與心識即精神作用有關者。俱舍宗等對一切萬法的分類如下頁之表所示。

其中,心法即是心自體。俱舍宗將心法算成一類,它又被區分為眼識、耳識、鼻 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法相宗的「心法八種」,即是於前列六識,再加上末那(意)與阿賴耶識而為八識。巴利佛教的「八十九種心」是於六識再加上意界而 為七識,再將它分類成三界出世間、善、不善、無記等。

其次,所謂「心所法」,是指心具備的心之作用、性質或狀態,[248]可 看成是從具體的心抽出其作用、性質等的東西。它包括受、想、觸、作意等種種,如下表所示,俱舍宗說四十六種心所,法相宗說五十一種,巴利佛教則說五十二種 心所。俱舍宗將之區分為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不定地法等六種;法相宗分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六類;巴 利佛教分為共一切心、雜、不善、善淨四類。各部派間對於心所法之數目,或者其分類法各不相同,對於各別心所的說明解釋也多少有些差異。而且即使是同一部 派,因時代、因人,也未必是同一個心所說,例如有部、巴利佛教的心所數目及其分類法,歷經數百年,經過若干階段,才完成如前所述的最後的分類說。



俱舍宗

法相宗

巴利佛教

色 法

十一

十一

二十八

心 法

八十九

心 所 法

四十六

五十一

五十二

不相應法

十四

二十四

不說

無 為 法

五 位

七十五法

百法

四類百七十法

在心、心所法說中,雖然依部派及時代而有種種的不同,但是,心、心所說的根 本思想是同一個。根本思想是指:心所法是心的作用、性質等,以及心、心所必定常相應俱起。也就是說,心不是只有單獨存在,必須常與幾個心所一起;心所也不 能以單一狀態而存在,必定與其他心、心所法相應俱起,此稱為「心、心所之相應說」。根據此相應說,「心法」是指從具備作用或性質等的具體之心,除去其作用 等,[249]而留下的形式上的心體;「心所法」是指從具體的心所抽出的心之作用、性質等。為了讓心所法表現為具體的心,所以必須讓心法與心所法相應合體。所謂心、心所說,就是將精神作用,作機械形式的分析及綜合。

為了使這些心、心所的關係易於理解,舉淺近的譬喻來說明,好比這裡有一顆橘 子。「心法」猶如橘子的名稱及概念,「心所法」猶如橘子的色澤、形狀、大小、風味、芳香等。具體的橘子一定具備色、形、味等,除去色、形、味等,單獨的概 念性橘子實際上是不存在的。而色、形、味等也不能自己存在,一定是在某些物質上被發現。所以,實際的橘子會被說是黃色、大的、圓的橘子,或者甜而多汁、美 味的橘子,或者酸而難吃的橘子。

心、心所法的關係也是如此。單獨概念性的心法實際上是不存在的。而只表示心 的性質、作用等的心所法,也不能自己存在。實際上的心必須是心法與心所法的合體者,只不過是暫且分析此具體的心,稱其體為心法,稱其性質、作用等為心所法 而已。在各部派的心、心所說中,甚至有詳細考察到何種場合的心,與那幾種的心所相應俱起的程度,像佛教的心、心所說這樣具體的心識說,古今東西方尚未見過 與之類似者。

但是,此意義的心、心所說,並未被佛教全體所採用。如前所述,俱舍宗的有 部、法相宗的瑜伽行派,以及巴利佛教的南方上座部等,是採用心心所說的代表性部派。其餘如《舍利弗阿毘曇論》等也有心、心所說。在各部派中,也有反對心、 心所說,不認同心所法者。例如,根據漢譯文獻,反對有部說者,從有部分裂出來的經部即是其中之一,1 根據巴利文獻,則有王山部(Rajagirika)、義成部(Siddhatthika)等。2

被這些(反對)部派所採用的心識說如下所示。經典中有根、境、識三和合為觸,緣觸[250]生受,緣受生愛等文,或者由受生想,由想生思等文,所以心識的經過是:

觸(識)→受→愛……

或者

這些受、想、思等,並不是像心、心所相應說者所的那樣與心同時俱起;受、想、思是單獨的一個心作用,除此心的作用之外,並未另外存有心體。受等心作用就是心。心從作用來說,可表示為受思等,這與說成心心 是相同的。受、想等的心作用,只能一時一個各別地生起,絕不可能如相應說者所說的受、想、思、觸、作意等許多心的作用,同時同剎那存在一心中。如果二個以 上的心作用同時生起,那麼就不是一個有情,而一定是多個有情。即使暫且看成一個有情一時許多心作用俱起,那也不過是因為這些心作用極為迅速的相續生起,所 以看起來好像是同時罷了,其實並不是同一剎那生起的。猶如讓火急速地旋轉,雖然看起像是圓形的火輪同時存在,但是,它並不是輪,而只不過是點的連續。因為 這樣的理由,經部等反對心、心所相應說,不承認與心相應的心所。

那麼,釋尊本身的立場如何?傳承佛說的尼柯耶、阿含,又是如何說的?釋尊是以教化眾生為目的,因此,其說法是宗教性及實踐性的,不是單純的哲學性、理論性。縱使佛說法中有哲學性及理論性,但是它也是作為宗教或實踐的基礎,絕不是為理論而說的理論。就心識說來說明的話,[251]釋尊為說明煩惱如何產生,如何由此生起苦惱,或者滅除此苦惱是經過如何的心理過程,而說:

根、境、識三和合觸……

又教觀察這些各個部分是無常、苦、無我,而說受、想、思等。所以,受、想、 思等究竟是單獨生起,或者是與其他心、心所相應俱起?這種為了心識說而做的心識說,我認為對釋尊而言並不是問題所在。因此,在釋尊的說法中,完全沒有意識 到心、心所相應說和不相應說。我想傳承佛說的初期尼柯耶、阿含也是如此。

佛滅度後,對於經說,興起加以說明解釋、整理組織的運動,從種種立場來解釋 佛說,而在其間產生異說,這成為部派分裂為十八部或二十部的原因之一。各部派依自說之方便,有意無意地改變增廣經說。今日所傳承的漢、巴尼柯耶及阿含,多 少皆受部派的影響,當然這已不是佛說的原貌了。但是,藉由這些點的考察,可從現存尼柯耶、阿含中,追溯心所相應說的產生過程。

 

  二

[252]如 前所述的心、心所相應說,在巴利佛教及有部,及至阿毘達磨論書,即以明確之形式做說明,所以,可見在這些部派的初期阿毘達磨時代,已完成了心、心所說的根 本思想。心、心所說可被認為是從佛滅以後,及至各部派的阿毘達磨時代二、三百年間所產生的。也就是說,歷經二、三百年的尼柯耶、阿含時代,是心、心所說的 產生期。因此,追溯心、心所思想的產生過程,在現在的尼柯耶、阿含中,一定可以見到心、心所說。以下就考察尼柯耶、阿含與心、心所思想的關係,為方便起 見,茲分為二項討論:

一、尼柯耶、阿含的「心所」一詞是否存在?

二、尼柯耶、阿含的相應思想是否存在?

關於第一項的心所一詞是否存在,首先檢討巴利尼柯耶,其次再檢討漢譯阿含。首先,在現在的巴利尼柯耶中,「心所」一詞是否存在?

心所的原文是cetasika,此語本來是形容詞:「心的」之意。作為形容詞的cetasika之例,如:cetasika sukha(心之樂)3 cetasika dukkha(心之苦)4cetasika daratha(心之不安)5 等,與kayika sukha(身之樂)、kayika dukkha(身之苦)、kayika daratha(身之不安)等詞共用。此場合的cetasika,很明顯的並不是後世心所法的意思。因此,它與心所並無直接的關係。

其次,巴利《長部》《堅固經》Kevatta-suttanta有如下之文:

堅固啊!有比丘,亦告知其他諸有情或人們的心,亦告知心所,亦告知所思,亦[253]告知所懷……6

其中雖然也有用到「心所」一詞,但是從字面的意思來看,它可以說是「心的想法」、「存在於心者」,似乎沒有心所法的意思。相當於此經的漢譯《長阿含》的經文,對於「亦告知心,亦告知心所,亦告知所思,亦告知所懷」之文句,只是單純地用「觀心所念法」7 表示,於此絲亳沒有表示心所之意,巴利文也可以用相同的意思來解釋。不過,也可看成是此後心所展開的泉源。因此,巴利佛教在《論事》(Katha-vatthu)中,用前面的經文,作為尼柯耶中說明心所的根據之一。8

根據《論事》,又引用下列之偈,敘述經說中的心所一詞。

對了知者而言,心與心所法,

其實是無我的。9

此偈中的心所法,與前面《堅固經》中的心所不同,很明顯是具有後世的心所之意。但是,此偈於現今的巴利尼柯耶中完全無法找到,漢譯也沒有相對於此之偈,因此無法確定此偈是否為尼柯耶、阿含時代之偈,有可能是部派時代所作。

從以上各點來看,現在的巴利尼柯耶中,可說並沒有作為術語的心所一詞,或許這說明了尼柯耶時代心所之名稱尚未確立。現存巴利文獻中,最初談心所一詞的是《無礙解道》(Patisambhida-magga)與《義釋》
Niddesa)。此二書雖然是小尼柯耶所攝,但是其形式內容皆是阿毘達磨式的,可說是部派分裂以後,在巴利佛教內所成立的初期阿毘達磨,關於這點,我以前曾詳論過了。10 總之,此二書有敘述到心、心所之詞。以下就舉例列出其相關部分。在《無礙解道》中,對於色界[254]的說明如下所述:

云何為色界地?下以梵天界為邊際,上以阿迦膩吒天為終邊,於此之間入定者或生﹝*於此間﹞者,或現法樂住者的行於此、繫屬於此之心、心所法,此即色界地。11

又在此段文之後所說的無色界地的說明文中,也有心、心所法一詞。其次,在《義釋》的《小義釋》中,有如下之文:

於無所有處入定,由此出定,於此際所生之心、心所法,觀其為無常,觀其為苦……觀其為無所依。12

其中有提到心、心所法之詞。這些場合中的心所法之詞,很明顯是被用來作為後世的心所法之意。由此可知,巴利佛教及至成立此二書的初期阿毘達磨時代,才確立心所一詞,在此之前的尼柯耶時代,尚未有作為術語的心所一詞。

其次,從漢譯阿含來看,在「長」13、「增一」二阿含中,完全找不到心所一詞,只有在有部所屬的《中阿含》與《雜阿含》中,有心所一詞。首先,《中阿含》中,「心所有」一詞約被用了兩次。第一次是在《中阿含》的《分別大業經》,經云:

或復死時生善心,心所有法正見相應,彼因此緣此,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中。14

將其中的「心所有法」看成後世的心所之意,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它是善心的心所有法,因為與正見相應,所以是表示相應思想。但是,在相當於此經的巴利《中部》《分別大業經》(Mahakammavibhavga-sutta)中,對應於此段之文則找不到心所一詞。15

第二次提到「心所有」一詞是在《中阿含》的《五支物主經》,經文如下:

念者我施設,是心所有,與心相隨。16

[255]此本是以念為心所有,與心相隨,所以「心所有」一詞恐怕也是作為心所之意而用。察看相當於此經的巴利《中部》《沙門文荼子經》(Samana-mandikaputta-sutta),在巴利文中並沒有相當於前述之文句。

如此,在漢譯《中阿含》中,作為心所之意的「心所有」一詞約被使用了二次,但是,在巴利對應之經典中,則絲毫找不到「心所」一詞。由此可推知,在漢巴中阿含的原型經中,可能並沒有心所一詞,我想可能是傳承漢譯《中阿含》的有部系,在後代所附加插入的。

其次,在漢譯《雜阿含》卷13307)中,有「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由五言所組成的詩偈,17 其中所說的「心心法」即是「心心所法」,是由於五言的緣故,而省略說成「心心法」。因為並沒有對應於此經的巴利聖典,所以此經可能也是後來才成立的。

又,雜心論主法救的《五事毘婆沙論》,舉出下列兩段經文,作為經中提到心所一詞的證據。

薩他筏底契經中言,復有思惟,諸心所法依心而起,繫屬於心。

又舍利子問俱胝羅,何故想思說名意行?俱胝羅言,此二心所法,依心起,屬心乃至廣說。18

前述兩段經文中,「心所法」一詞很明顯有心所的意思。但是,這些經文以及對 應的經文,在現在的尼柯耶與阿含中完全找不到。可見這些經文或許以前曾存在於有部的經典中;但是,即使是曾經存在,恐怕也是不存在於其他部派的經中,所以 可看成是部派時代之後,在有部內部所新增加廣的,這樣的看法會比較妥當。

從以上諸點的考察,可知在現在巴利尼柯耶中,並沒有心所一詞,19 漢譯的「長」、「增一」二阿含中,並沒有用心所一詞,只有在《中阿含》、《雜阿含》中,「心所有」或「心、心法」等詞被用來作為心所之意,不過,因為那是部派時代所附加的,所以,心所一詞在尼柯耶、阿含時代尚未確定,[256]是到了部派時代之後,才被巴利佛教或有部等所使用。

 

 三

[257]根 據前項所論可推知,心所一詞在尼柯耶、阿含時代尚未確立,但是,心、心所相應思想是否存在於尼柯耶、阿含時代?若先從結論來說,雖然在現在的尼柯耶、阿含 中,相應思想已萌芽,但是,在尼柯耶、阿含時代,相應思想卻未必已經存在。因為在現存的尼柯耶、阿含中,有很多是部派時代所附加的。因此,對於現存尼柯 耶、阿含中的相應思想,我想將它區分成下列三種情況來考察,想究明其說之新舊:

僅存於巴利尼柯耶的相應說

僅存於漢譯阿含的相應說

共同存在於漢巴二者的相應說

[258]首先,僅存於巴利尼柯耶的相應思想,即是諸禪定中的心、心所俱起相應說。其中最著名的例子是在巴利《中部》《不斷經》(Anupada-sutta)中,對於四禪、四無色禪定的說明。關於其中的初禪如下所說:

比丘啊!於此舍利弗遠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具足由離而生喜樂的初禪而住。而於初禪中,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觸、受、想、思、心、欲、勝解、精進、念、捨、作意等諸法。20

此段文清楚地說明,在初禪中,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觸、受、想、 思、心、欲、勝解、精進、念、捨、作意等十六心、心所法相應俱起。此經在前述經文之後,亦列舉出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的 心、心所法,但是,第二禪是初禪十六法中減去尋伺二法,而為十四法;第三禪再減去喜,而為十三法;第四禪以上再減去樂,而為十二法。此《不斷經》是巴利獨 特之經典,漢譯阿含中並沒有相對應之經,所以本經的成立可能是在部派時代。其實,在有部可以發現《法蘊足論》,與本經之說極其類似。《法蘊足論》卷7提到初禪時,謂其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心、思、勝解、受、想、欲、作意、念、定、慧等十五法,21 可知與《不斷經》所說的初禪有十六法極為類似。《不斷經》之說是初期論書《法集論》心、心所相應的先驅,在《法集論》中,相應的心、心所之數目,比《不斷經》更為擴大增加。

其次,還有不像前述《不斷經》之說在內容上發展得那麼完整,但是可看成是過渡時期之說的巴利《相應部》。它對於初禪作如下所述:

諸君啊!我遠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具足由離而生之喜樂的初禪而住。[259]諸君啊!正住如此住的我,與俱欲之想、作意現行。22

接著在第二禪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也是同樣的說法。它在普通所說的初禪五支尋、伺、喜、樂、心一境性再加上欲、想、作意三項,第二禪以上也比普通之說增加欲、想、作意三項。而相當於前述《相應部》之經,在漢譯阿含中找不到,所以此經也可看成是部派時代於巴利佛教所附加增廣的。

以上是僅存於巴利尼柯耶的相應說,其次就考察僅存於漢譯阿含的相應說。《雜阿含》有兩處有相同之文: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23

此經文是說觸與受、想、思俱生,所以很明顯是表示此等諸法的相應俱起。有部或瑜伽行派引用前述經文,作為經中有心、心所相應說的根據。24 但是,在巴利尼柯耶中及其他漢譯阿含中,找不到相當於前述的經文,所以,此經可能是在傳承漢譯《雜阿含》的有部內部,於後期根本有部時所附加改變的。

從以上二項來看,敘述心、心所應思想的經文,存在於巴利尼柯耶的,在漢譯阿 含中找不到;存在於漢譯《雜阿含》的,在巴利及其他漢譯阿含中則沒有類似的經典,由此可推測,這些心、心所相應思想在諸派共通的尼柯耶、阿含時代並不存 在,是到了部派時代才附加的。但是,共通於漢巴所說的相應說則找得到。此即是巴利《中部》43《大毘陀羅經》(Mahavedalla-sutta)及其相當經典《中阿含》211《大拘絺羅經》之文,如下所示:

[260]朋友啊!受、想與識,此等諸法,相合不離,將此等諸法一一區別,不能看出其個別的不同。25

覺、想、思此三法合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設 26

其中巴利對於受、想、識三法,漢譯中對於覺、想、思三法,謂其相合不離,雖然前者說識,後者說思,這是﹝*漢 巴﹞二者不同之處;但是,說此等諸法不離相應之狀態,則二者完全相同。由此可知,傳承巴利尼柯耶的南方上座部與傳承漢譯《中阿含》的有部系,在此二部派分 裂以前,共通的相應思想已經存在。前述《大毗陀羅經》等,有極濃厚的阿毘達磨式傾向,這是眾所周知的,它是在尼柯耶、阿含中的最後期成立的。因此,雖然相 應思想於尼柯耶、阿含時代已經存在,但是,那必定是尼柯耶、阿含的末期,而且根據前面所說可知,提到心所一詞及相應思想的,只限於巴利上座部或有部系,其 他部派所傳承的漢譯《長阿含》、《增一阿含》絲毫找不到心所一詞或心、心所相應思想。從這點來看,心、心所說可能是大眾、上座二部根本分裂以後,在上座部 內部首先倡導的,分裂成南方上座部或有部等之後,就更為明確化了。

雖然心、心所相應思想是在尼柯耶、阿含時代末期,或者大眾、上座二部根本分 裂之後,由上座部系統者所提倡;但是,應該看成其實在初期的尼柯耶、阿含中,或者追溯到更早,在釋尊說法本身中,應該已有使相應說產生的契機,這樣才是最 妥當的。這些語詞包括諸禪說,以及有貪心、有瞋心、有痴心等等。

首先,關於諸禪說,這是共通於各部派所傳承的諸禪定型句中所說的,謂初禪有尋、伺、喜、樂、心一境性五支,第二禪有喜、樂、心一境性三支,第三禪[261]有樂、心一境性二支,第四禪有捨、心一境性二支。此說未必是在說此等諸支的相應俱起。例如經部即主張,初禪五支並不同時存在,初禪生起時,心的經過是尋心一境性。如此的說法也有值得認同之處,例如,前述五支中,尋是粗的思惟作用,伺是在尋之後所生起的細的思惟作用。如果尋、伺相應俱起,粗的思惟與細的思惟同時生起,這對同一個人來說是不可能的事。關於這點,有部的世親亦贊成經部說。27 於是初禪的五支說等,未必是說五支同時俱起,不過,有部或巴利佛教則將此說成五支同時存在,因此,巴利進一步在五支說上,於此五支再加上欲、想、作意三 項,擴充為如前所述的相應部經之說,又加上觸、受、思、心、勝解、精進、念、捨等,形成如同中部《不斷經》的心、心所相應說。

其次,關於有貪心等,有貪心(saraga-citta)、有瞋心(sadosa -cittta)、有痴心(samoha-citta)等詞,是各派的尼柯耶、阿含所說的。28 是說因為這些是表示有貪欲之心、有愚痴之心、有瞋恚之心的意思,所以心與貪、瞋、痴是不同的兩個東西,貪、瞋、痴等為心之所有,與心一起存在。認為由於 貪、瞋、痴等為有「為心所有」之意,所以,就稱「為心所有法」,也就是「心所法」。這在有尋心、有喜心等也是同樣如此。但是,在這情況下,未必就能斷定有 貪心等是在說相應思想。根據經部等說,心有貪欲作用,處於貪欲狀態者,稱為「有貪心」。所以,在有貪心之時,離開貪欲,絕不會另外存在著心體,貪欲就是 心。有瞋心、有痴心、有喜心等也是同樣如此。

如此,釋尊本身的說法,或者各派共通傳承的初禪五支說,以及有貪心等詞語,未必如同心、心所相應說者所解釋的,是在敘述相應思想。不過,在有部或南方上座部等中,[262]則 將之解釋為是在說心、心所相應說,進而將之說成在初禪五支以外,存在著欲、想、作意,或者其他許多的心、心所相應的經說;又為了在經中採用觸、受、想、思 等相應俱起之說,所以,在他們所傳承的尼柯耶、阿含中,相應思想表現出十分明確的形式。這可能是無意識地被改變成的。他們不能將有意圖的徹底之心、心所相 應思想,導入於被相信是佛說的尼柯耶、阿含中,所以就在所謂阿毘達磨新文學中詳論。以上即是從現存的尼柯耶、阿含所推測的心、心所思想的產生過程。



1 不認同心、心所的相應,否定心所存在的部派或論師,根據漢譯文獻,有經部系統的經部師、譬喻者、成實論等,以及有部的覺天。有關他們的主張,在《大毘婆沙論》、《俱舍論》、《順正理論》、《成實論》等有詳細說明。(參原書p. 251

2 在巴利文獻中,《論事》7273有心、心所相應否定說及心所否定說,則說明是王山部、義成部之主張。

3 Samyutta, v, p. 209; Avguttara, i, p. 81.

4 Digha, ii, p. 306; Avguttara, i, p. 307.

5 Majjhima, iii, p. 287f.

6 Digha, i, p. 213.

7 《長阿含》卷16(大1, 101c26):「云何名觀察他心神足,於是比丘,現無量觀察神足,觀諸眾生心所念法,隈屏所為,皆能識知。」

8 Katha-vatthu, p. 339.

9 出處同上,Cittam h’ idam cetasika ca dhamma, anattato samviditassa honti.

10 拙稿「巴利聖典成立史上的無礙解道及義釋之地位」(《佛教研究》(舊誌)第4卷第3號、第5號、第6號。收錄於本選集第三冊)。

11 Patisambhida-magga, i, p. 83f.

12 Culla-niddesaSiamese edition, p. 233.

13 案:根據本書p.321,行者舉出《雜含》五言詩偈中,出現心心(所)法一詞之例,又根據本書p.323,作者云:「只有在《中阿含》、《雜阿含》中,『心所有』或『心、心法』等詞被用來作為心所之意」,可推知此處日文原本之「雜」,應為「長」之誤。

14 《中阿含》卷44(大1, 708b)。

15 Majjhima, iii, p. 214.

16 《中阿含》卷47(大1, 720c)。

17 《雜阿含》307(見法)(大2, 88b)。

18 《五事毘婆沙論》卷下(大28, 994a)。

19 雖說「在現存巴利四尼柯耶中,找不到心所一詞」,但是在本次演講後,發現在巴利《相應部》中,其實有心所法一詞,其經文不僅是巴利文,連漢譯《雜阿含》中也有對應的經文。其經文漢巴皆是在迦摩浮(Kamabhu)比丘,為質多(Citta)居士解說身行、語行、心行三行時,在心行的說明中出現此一語詞。經文如下:

想與受是心所法,繫屬於心,故想與受是心行。(S. iv, p.293)

想思是意行,依於心,屬於心,依心轉,是故想思是意行……想思是心數法,依於心,屬於心(《雜阿含》卷21,568經,大2, 150b以下)。

前 述經文漢巴多少有些不同,巴利文中,列舉受、想二者,漢譯則是列舉想、思二者,但是,不論是受、想或想、思,皆被說是心行(意行),也就是心所法(心數法 是心所法的舊譯),這點是相同之處。前述文中,受、想等被說為心所法或心行,這是相對於出入息是身行,尋、伺是語行。此場合的心所法不包含尋、伺等,而是 只局限於想、思、受等,所以,雖然未必與後世的心所法意思相同,但是,如此用法的心所法一詞發展之後,可能成了作為術語的心所法之語詞或概念。在此意義之 下,前述經文中的心所法一詞,或許可看成是其萌芽。(參原書p. 256-257

20 Majjhima, iii, p. 25.

21 《法蘊足論》卷7(大26, 483c以下)。

22 Samyutta, iv, p.263.

23 《雜阿含》卷11273經、卷13306經(大2, 72c87c)。

24 《俱舍論》卷10(大29, 53b)、《成唯識論》卷5(大31, 28a)。

25 Majjhima, i, p. 293.

26 《中阿含》卷58(大1, 791b)。

27 《俱舍論》卷4(大29, 21b)。

28 Digha, i, p. 79f. ; Avguttara, iii, p. 17f.《長阿含》卷13(大1, 86a)、《寂志果經》(大1, 27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