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法唯同一體。智者了達為一,一即一切。
論:
1、若您定義的確有一個體存在,而且是有生滅的,那它就是
「妄」。如此,則「智者了達為一,一即一切」這段話是共
許的。因為一即是妄,一切亦是妄所成。
2、若您定義體就是無生之意思,則不能言其存在或不存在,無
生之故。如此,則不可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由體之
義理,所推衍而產生。蓋無生也,則非一非異,是以不言一
,亦不言一切,亦不言一即一切,亦不言一切即一,若有所
言皆是「妄」,非無生之意思。
是以,若云:「智者了達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此所謂
智者,實非智者。以未悟無生之故。
3、若您定義的確有一個體存在,而且它是無生滅的。如此定義
就「自宗相違」。若有一個存在,無論它是什麼,則必有生
滅。虛空亦然!虛空出於「覺知」功能,能覺故,必有所覺
,其所覺空無一物,是以稱其所覺境界為「虛空」。
>妄不是本體,是「用」
論:
此段話之義理,指出「妄」之背面有一「體」存在,是以才有「
用」產生。但這種理解並不正確。
如同以黃金為體,經鑄造後,可以成為金碗(相)、金筷(相)
,金碗因此具有盛物之功能(用),金筷因此具有挾物之功能(
用)。
試問:上述之體、相、用是一還是異?
自詰:若云為「一」,則體相用歷歷在目前,並非是「一相」,
否則不稱為體、相、用三名辭。再則,若相已變,用亦隨
之而變。是以云體相用是一,是錯解!
若云為「異」,則體相用又何曾不同了?不就只是黃金之
相變化而已,難道把金碗變成金筷就不是黃金了嗎?當然
不是,是以云異,亦是錯解!
若欲論一異,體相用,必須先把前提定義清晰,否則易產生述說
時的弊病。例如一時說人在廣東,話頭一變,人又在紐約,那到
底這個人是在廣東還是在紐約呢?說妄為體之用,也有相似之弊
病。當前提之定義不清晰時,許多的敘述內容就會產生這種「交
錯混亂」的狀況。
所以,要論佛法時,須先確定是依「法身」為準,這是共許的。
而不以報身(相)、化身(用)義理為準。
何謂法身義理?即是無生!而報身則有無量相狀,依不同業而受
報顯現,或依不同願力而顯現。化身義理則指,依所受報、示現
之相而有不同功用,如上述黃金喻。
當已定義出前提標準之後(以法身義為準),再回頭來看『妄不
是本體,是「用」』這段話,就能很清晰的看出弊病所在!
「妄」,如圓覺經之「空花喻」及楞嚴經之「演若達多喻」,它
的意思是「並沒發生,但錯覺有發生」。除非見聞者不許可圓覺
經及楞嚴經,或是不許可我的解釋,否則妄就是這個定義!
既然妄並沒發生,它不會是體,但它可以變成「用」嗎?若說是
用,則必有一個體存在。但法身(佛性、自性)無生,所以法身
不是妄之體。若法身能生妄,則不云無生。所以,自性不能生萬
法,自性也不能生妄。妄,當然也不是某體之用!
一定要說的話,妄是以妄本身為體、為相、為用!
所謂無生,就是沒發生,若沒發生,它不會產生妄。所以楞嚴經
云妄之產生是「無因」(註一)。說妄無因,是指並不是真有妄
產生,既無產生,所以當然無因。(有生必有滅,若有所生,則
必然是因緣和合。既然妄無生,那當然是無因,也同時無緣)
若妄無生,則必有人請問:「若無生,那眼前一切又是什麼?」
。或有人反詰:「若無生,是誰在打字、貼文?」
佛於圓覺經中已很明白的說明:「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
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這是說,妄的產生來自眾生之錯覺
,如同演若達多。
到這裡,或許還有人會問疑,說:「先有眾生才有錯覺之妄,還
是先有妄之後才有眾生之錯覺」?
在這裡要理解:「妄就是眾生,妄就是錯覺,妄就是因緣和合(
妄與因緣之緊密性,如同眼動睫毛亦動)」。
眾生有十二類,包括土、木、金、石都是眾生。所以眾生不必然
都具有意識而能思惟,是以所謂「錯覺」,並不代表從意識產生
。它的意思可以代表一個驅力、一個慣性,如同業力就是「不斷
執取」,以這個慣性,眾生被稱有「偏計所執性」。
由於這個慣性不止歇,所以被稱為「妄」,被稱為眾生、錯覺、
您、我及十方一切。
所以,若要斷妄,就是要把「不斷執取」的習氣斷除。那是什麼
方法呢?佛說法門無量,所以有圓、頓、漸等不同方法。但最省
力的就是「無慾、無所住」。當不再增強(不相續)妄的習氣之
後,妄就如同已踩了剎車之汽車,滑行一陣之後會自動停止!
>本性無善無惡,是不二之性。
復:
這段話被共許!
但更好的說明是「本性無生」。若無生,當然非善性、非惡性,
亦非無記性。
>善知識,若執著本性非妄,則難證本性的,因為善知識會把妄當成
>敵人。
論:
無論「執著」本性是什麼,都是錯誤心行。執善則昇天;執惡則
墮地獄;執有則邊見;執無則斷見;如是執著者,在佛的時代有
九十六種外道說法,皆非正見!
修行,只是在斷除當下的相續習氣而已!是消去法,不是增益法
,所以不需要執著,連執著消去法也須消去,消無所消,能消所
消同時俱泯時,必斷生死輪迴乃至斷妄!
>禪宗對於妄,是不拒不愛的。愛妄,則淪落六道,拒妄,則被妄所
>包所降。
論:
這一段對禪宗的描述,語意有些模稜兩可,用辭亦有不精準之處
,所以不予置評
>金剛經說,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要滅四相,必須認識
>到本性非妄非真、非善非惡。
論:
這一段話,初看很有道理,但細思,卻又有不少弊病。例如,本
性是真有一「本性」存在呢,還是無生滅稱為本性?
若有本性存在,則必有生滅,如此本性則非!若本性無生滅,則
所主張「妄不是本體,是用」的說法,自宗相違!
若云本性為常,則妄何以生?若妄依本性而生,則本性為因,緣
又為何物,而能不必和合就生妄?若妄無所依而無因產生,則所
主張『妄不是本體,是「用」』則自敗!
再則,若妄不依本性而生,則本性之外另有我存在,這稱為「異
我」,與佛所說法相違。
如此等等,問題頗多!
但若悟一切無生,妄亦無生,而眾生顛倒,於無生中妄執生滅,
所以輪迴生死!如此見者,是謂正見,就沒有以上的諸弊病!
>真如無生無滅,不生不滅。
論:這段話是被共許。
>真如之用,有相,愚人惑為本體
論:這段話就不被共許!
真如即佛性,既云無生,何以又有用?又有相?
>有生有滅,智者了達為一,無生無滅。
論:既然無生無滅,還要有「一」存在嗎?
一,其實並不存在,要用「一」,可能需要特別說明它只是「
假名辭」,如同數學中的「共軛虛根(i)」,只是為了便利計算
所發明,而其實它是不存在於自然界的。
如同持刀斷自首,未斷之前有刀、有自首,當首斷之後,此時
無能持刀之人,亦無所欲斷之首,能與所,在此時「同時俱泯
」。能所之二既不存,則一亦不存,無亦不存,如是乃謂「不
可思議」!
以上的討論,普願見聞者得法味!
法迄巴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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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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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945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卷4) T19, p0121b
佛言。妙覺明圓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 有因。若有所因。云何名妄。自諸妄想。展轉相因。從迷積迷。以歷塵劫。雖佛發明猶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尚無有生。欲何為滅。 得菩提者。如寤時人。說夢中事。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況復無因。本無所有。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忽然狂歇頭非外得。縱未歇狂亦何遺失。
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週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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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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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842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卷1) T17, p0913c
云何無明。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花及第二月。
善男子。空實無花。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花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如眾空花。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無生處故。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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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花。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知虛空者。即空花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有無俱遣。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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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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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相】三身與四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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