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三
菩薩十一住相。偈曰
證空證業果 住禪住覺分
觀諦觀緣起 無相無功用
化力淨二門 及以菩提淨
以此諸所說 立地相應知
釋曰。
十一住者即十一地。住者名地故。
證空者顯初住相。多住人法二無我故。
證業果者顯第二住相。證業及果不壞能護戒故。
住禪者顯第三住相。能生欲界而不退禪故。
住覺分者顯第四住相。能入生死而不捨覺分故。
觀諦者顯第五住相。以明教化惱。唯惱心以我無故。
觀緣起者顯第六住相。能不起染心而依緣起受生故。
無相者顯第七住相。行雖功用而上參一道。多住無相故。
無功用者顯第八住相。雖淨佛土而無起作。多住無功用故。
化力者顯第九住相。四辯自在能成熟一切眾生故。
淨二門者顯第十住相。三昧門陀羅尼門極清淨故。
淨菩提者顯第十一住相。一切智障斷究竟故。已說菩薩十一住相。
註:
上述「證空者顯初住相。多住人法二無我故。」之證空,應是指
斷分別人我二執,破見惑而無疑於空性,並不是斷三毒之證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