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佛之階:等覺、佛地
所有行為皆訴求於破無明者,皆是「成佛之階」的領域。
這類行者,簡分漸修(先修有為法,後修無為法)與頓修(直
接修無為法)二大類。
另有一種特殊的行者,被稱為頓覺者。這指已修過不知多少世
的菩薩乘修行,到最後世「因緣成熟」於六根遇六境之當下,
觸發善報而破除無明者(禪宗語錄中,頗有很多「相似」這類
的記錄,但無法確定哪一個為真!)。例如,《妙法蓮華經》
中的八歲龍女,極可能即是頓覺者(不一定是,因為佛經開示
不是很明確)。
◆ 成菩薩之階:初地至十地菩薩
菩薩初地至四地,仍不能自主,必定墮輪迴。菩薩五地已斷貪
嗔,可自主一部份業報。至菩薩六地才真正斷除痴慣,證三三
昧。
菩薩是「菩提薩埵」之簡稱,譯成中文即是「覺有情」,就是
指引導而令輪迴眾生解脫輪迴乃至破無明之行為。
所有行為以能達到自覺、覺他者,都隸屬於「成菩薩之階」。
◆ 成聖之階:阿羅漢、六地及以上佛菩薩
成聖者,這裡定義至少要達到二乘三果,或菩薩乘六地。
達到上述階段者,都已斷除貪嗔二毒,可不必再輪迴。
◆ 成賢之階:二乘、菩薩乘
成賢者,這裡定義是達到二乘初果、二果,或是菩薩乘初地至
四地。
二乘三果就已斷貪嗔二毒,可說已無粗糙的七情六欲,已經必
定能解脫輪迴。對於菩薩乘五地而言,也是相同的境界。二者
差別在於「心量」!
二乘(聲聞乘、緣覺乘)主要在自我解脫,並没有發誓願要解
脫所有有緣眾生。菩薩乘主要在自覺覺他,有發誓願,當自我
解脫輪迴之後,一定要同時令有緣眾生也同時解脫。而佛,則
是自覺之後,又覺他圓滿者。
所以,凡是輪迴投生至六道的任一道,其所有行為都能引起、
趨進、達到解脫輪迴乃至破無明之效應,這類的行為才是真正
的成功!
◆ 成神之階:三界內天乘
指滿足「成功之階」要求,而達到解脫人道之行為。
成神者,投生於天乘,若無禪定力,則投生至欲界天道。若有
禪定者,則投入色界或無色界的天道。
但上述之成神者,不是正確的成神之階,因為不能解脫輪迴!
真正的成神之階,也類似滿足人乘之成功之階的要求:
所有行為都能引起、趨進、達到解脫
輪迴乃至破無明之效應,這類的行為
才是真正的成功!
◆ 成功之階:三界內人乘
指滿足「成就之階」,又同時所做皆能得到善業,驅使該眾生
於輪迴或無數輪迴後,可投生至善道、善國、善家庭。
最善的成功,則是所投生的善處,是能更促進此眾生進行解脫
輪迴,乃至破無明之善處。
滿足、達到及促進,可令輪迴眾生,在無量輪迴中,逐漸解脫
輪迴乃至破無明之處,才是真正的成功!
功德不同於福德。功德可促進輪迴眾生逐漸的解脫輪迴,乃至
破無明。而福德,只是令此眾生於某生或多生可享七情六欲之
輪迴欲望罷了。
復誦:
所有行為都能引起、趨進、達到解脫輪迴乃至
破無明之效應,這類的行為才是真正的成功!
而不只是滿足不能解脫輪迴的「成就之階」之
下的所有行為。
◆ 成就之階:三界內人乘
指輪迴眾生,滿足七情六欲之現象,主要是指成就世俗頂極之
成就。
例如全球商業前茅之富商;各國乃至全球政界之總統、盟主;
家庭之和諧安詳無爭;此生之肉體無痛、內心滿足七情六欲之
各類過程與所達成的目的(不含解脫輪迴之目的),一直到死
亡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