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 星期一

佛法,是破執著的方法!

○ 妄,是現實!若非現實,則見此文者不存在!既然無眾生存在,就更甭論修行佛法以解脫輪迴或斷妄之事。如西方哲人笛卡爾所云:「我思故,我在」。

○ 生滅現象不滅!

於過去,是存在過的現象;於現在,剎那流注生住異滅;於未來,即便入無餘依涅槃,客觀者鑑往亦可判斷亦將續發生。

若生滅不曾存在過,本來如如無生!若本來無生,既無有我,誰受果報?

○ 自覺有我,即真如妄現。所有生滅現象,從本以來即不離真如。

真如似大海(參閱虛空海),恒常起波浪,起波浪之機制,則稱為「妄」。若波浪自覺有我,則稱此覺為「妄覺」。

妄覺有我者,名為眾生,若已悟當下之妄覺,如海上波浪相似,則所有波浪相之生滅,從本以來皆不離真如大海而獨存。

此故,眾生病我亦病!

此故,修行人若成佛,亦等同眾生皆成佛。但是,為何仍見有眾生痛苦不能得自在耶?......彼類痛苦眾生,有妄覺!


○ 已悟當下之妄覺,且入無妄者,無所不能!除非眾生自障礙(不願跟隨無所不能而自造業障)。


○ 佛法,是破執著的方法!!

具智者,了知眾生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度之。

具智者,了知眾生應以何法得度,即示以該法度之。


結語:
神通廣大者,能泯滅波相而入真如大海,並於另一處現不同波相,即所謂「依願隨緣了業」。

上語是指,若我是這個神通廣大者,可顯現他處眾生所祈求的現象。需食物,可顯化食物予眾生;需住淨土,可顯化淨土予眾生。應以何法得度,則現何法以度之!

是故真智者,了知「一切」乃依眾生所欲(《楞嚴經》所云之三種相續)而顯現之!而「一切」可依體、相、用、法等大類,而被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