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由四諦談無生

某人說:

『頗有大乘名宿將四聖諦、十二因緣解讀為不同的修行法門,而且說修四諦的是小乘,修十二因緣的是中乘。他們並不明白四聖諦不是什麼法門,而是佛法的總綱。 』


法迄巴說:

  學習南傳佛法的人,您的反應是正確、適合的。但其實北傳不認為「四諦是佛法總綱」,為了讓您及有緣見聞者理知其差異,我將說明如下。

  南傳佛法主要是因緣法,知一切是因緣和合所生,除卻此事之外,已無更多義理。所以「有漏皆苦,有身不淨,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以此正見故,所以立四諦、十二因緣。

  這個義理,在北傳也完全適合,但卻有更深一層的發揮!

  北傳佛法教示:
  『若一切是因緣和合,則知非苦非樂,非淨非不淨、
   非常非斷、非我非無我,乃至無生』

  例如大樹,由種子因,陽光、泥土、水等諸緣和合。吾人不能說樹由種子生,亦不能說由陽光等緣所生,而是和合所生。如是分析各因緣,亦各各有其和合因緣所組成,所以各各因緣其性皆空。

  人亦如此樹,所以本來無「苦不苦、淨不淨、常無常、我無我」,其所組成因緣分析其組成至微,也終無「苦不苦、淨不淨、常無常、我無我」,是以一切悉無生!但若一切無生,云何和合而有苦生呢?此謂眾生顛倒!於無苦處見有苦,所以有四諦生,而有涅槃可證。

  若云和合有苦,則死人之眼對色塵,又何曾生眼識?所以苦不從和合而生,乃因眾生顛倒有貪愛痴習,所以墮於輪迴,以輪迴習氣而有六根,所以,有眼根執取色塵而生眼識。若無貪愛痴習,輪迴已不生,又何來六根作用呢?

  再分析三毒習氣至微,亦可得和合生義,如彼大樹然,所以亦可知貪愛痴習亦是無生!

  由上述正見,了知一切本來無生,但一切時無所住,即能破除所有妄想執著,亦不再墮入生死中!

  北傳佛法由此正見故,所以知無苦可出,當然「也不立四諦為總綱」。所有的施設,如四諦、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六波羅蜜等,皆因人根器而施設,如善醫者,應病與對治之藥罷了!孰有一藥能治眾病之理乎?

  若不如上所見,則此人必「執法為我,於無我中,執四諦以為我」,如此之人連見道都不可能,曷談斷惑?